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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防疫制度

时间: 2006-10-17 点击:  【字体:

深圳市仁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植物检疫防疫制度

一)、坚决执行国家国家检验检疫局颁布实施原有关法理法规,认真做好本公司植物检疫、防疫工作。
二)、本公司职员必须充分了解出口木质包装检验检疫常识,认真提高木质原材料合格率(无虫孔、无树皮、无腐朽变质现象),严把进料关,所购木材原料须全部来自非“疫区”。
三)、严格按照国家检验检疫局规定程序,消毒处理前向本辖区检验检疫局申请,在检疫局管理人员监督、指导下方可进行木质包装热处理工作。
四)、专人、专职、专用热处理库。
五)、经常检查热处理库的安装设备是否完好,做好周期性检查,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及消毒质量。
六)、出口木包装消毒前必须由专职人员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处理人员工作要认真仔细,确保处理库的处理温度在标准范围以内。
七)、处理后的出口木包装在出库时须由专职人员需陪同检疫部门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合格后放入消毒木包装成品仓,贴好消毒标签并打上U型钉。
八)、不得将处理好的木质包装同未处理木质包装混放、混运,防止二次感染。
九)、及时清理生产废料,并对材料仓、消毒成品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消毒、杀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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